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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明丨《邢福义自选集》读后

语标 2023-07-17

【编者按】2023年2月6日,享誉海内外的著名语言学家、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邢福义先生因病在武汉仙逝,享年88岁。李宇明教授是邢先生的“开门弟子”之一,李教授特授权几家公众号推送他当年发表的跟邢先生相关的几篇文章,以寄哀思,以表怀念。今日起,逐篇推送。本期推送《立足汉语事实 着力理论探讨──<邢福义自选集>读后》(《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年第4期;当时用“眸子”的笔名发表)。


立足汉语事实 着力理论探讨

——《邢福义自选集》读后



0. 河南教育出版社最近出版了一套《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以反映我国当代在各自学术领域贡献最大的中年语言学家的成就。《邢福义自选集》(以下简称《自选集》)是这套丛书中的一种。邢福义的研究,以敏锐、深入地分析汉语事实、“在一般人认为没什么可注意的地方发掘出规律性的东西”(吕叔湘《语法问题探讨集.序》,湖北教育出版社,1986年)而著称。从这部《自选集》中,可以深切感受到他一贯的植根于汉语沃土的研究风格,也可以看到许多生发于汉语事实的富有理论意义的论述。《自选集》主要包括词类、单句、复句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本文拟就这些方面的富有理论意义的论述,择要加以评述。





1.0    《自选集》对词类划分标准的研究,特别是对词的归类的研究,很有成绩。

1.1 经过近百年对汉语语法的研究,大家公认汉语的主要特点是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因此,词的分类和归类都必须更多地考虑句法的制约,考虑词入句以后所呈现的千姿百态复杂多样的结果。《自选集》把汉语词类的这种情况概括为“词类受句法的管束”(43页),“词类受句域的影响”(45页)。并依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出了“入句显类”“入句变类”的主张。这种主张扬弃了黎锦熙的“离句无品”说,改造了他的“依句辨品”说,反映了汉语词类的本质性的特点和汉语词类处理中所应采取的基本立场。

1.2 汉语不能凭借简单而明确的标准进行词类划分。这不仅在词类划分上遇到了比西方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多得多的困难,而且,词的归类比分类更为麻烦。所以,需要更加仔细地研究词的各种语法特征的作用,探讨一些行之有效的归类方法。

《自选集》全面考察了词的三种主要语法特征,明确指出:“形式标志方面的特征,作为标准最有用,又最没用。它一看便知,可据性特强,但它说明不了多少现象,解释力是极差的。把造句功能作为标准,其覆盖面是百分之百,但只能得出或然性结论,而不能得出必然性结论。……相对说来,组合能力方面的特征覆盖面比形式标志大得多,可据性又比造句功能强得多。因此,在三个方面的特征里,只能以组合能力方面的特征作为主裁性标准,至于造句功能方面的特征,特别是形式标志方面的特征,只能是辅助性的标准。”(38页)《自选集》还认为:“不管哪一类词的基本语法特点,都不可能完全对外具有封闭性,对内具有普遍性。”(9页)因此,为了增强归类的鉴别力,除了重视反映词类基本面目的“面大特征”之外,还要注意发掘和充分利用许许多多局部性或微小局部性的“面小特征”。《自选集》主张在词类研究中自觉地运用证明方法,在给词归类时,除了运用最基本的“直判法”之外,还要注意运用起辅助作用的“排他法”和“类比法”,以“弥补直判法之不足,使某些无法直判的现象得到某种解释”。(55页)与此同时,还讨论了证明方法与分类系统的关系,认为:“判定词的归属必须根据一定的分类系统,在判定归属的过程中必须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但是,某个分类系统和某种证明方法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必然的联系,它们是属于两个不同侧面上的东西。”(52页)这一论述廓清了人们一直混而不分的问题,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


2.0    《自选集》在单句领域的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提出了句子结构的“分层向核性”、句子成分的“配对性”和“名词定格论”等。


2.1 《自选集》认为:一般句子都包含有“结构核”和“结构层”,紧靠结构核的近结构层,直接同结构核发生组合关系;相对的远层次,包绕结构核和相对的近层次。这种层包核、远层包近层的结构模式,便是句子结构的分层向核性。句子结构的分层向核性,发展了“向心结构”理论,不仅适合于汉语,也适合于一般的语言。当然,是否所有的句子结构都具有分层向核性,尚需进一步检验。2.2 传统语法学把句子成分一分为六:主、谓、宾、定、状、补;并把前三者看作主要成分,把后三者看作次要成分。《自选集》则认为这六种句子成分,是从不同角度划分出来的概念。句子成分实际上有五组,每组两个,配成五个对子:主语谓语;宾语动作语;补语补语中心语;状语状语中心语;定语定语中心语。此外,还有一种称为“独立语”的失偶成分。这就是句子成分的配对性。而且,“句子结构有层次,层次间有一定的关系。五组成分可以互相包含、交错使用,构成多层次的句子。在多层次的句子里,句子成分成对地在不同层次上形成平面,表明一定的层次关系。”(123页)句子结构的“分层向核性”和句子成分的“配对性”,取传统的成分分析之长,法结构主义的层次分析之神,较科学地描绘了句子的格局,应该是具有普通语法学意义的。2.3 国内外语言学界都比较重视对动词的研究,因为动词是句子组织的核心。但是,汉语的动词没有形态,汉语句法格局的形成,主要不是取决于动词本身,而是取决于动词前后的名词的不同位置和不同类型。《自选集》把这种认识表述为“名词定格论”。名词定格论是在对句型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选集》在研究句型时已经发现主语在句子成分中具有特殊的身分,指出:“主语属结构层,不是核,不及谓语重要。”但是,“主语是结构层诸成分中配合结构核对句型基本面目有决定性影响的成分。”(95页)主语多由名词充当,再考察一下名词在其他位置上的作用,于是发展出对句型更具解释力的名词定格论。这一理论虽然还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但是它的提出,一定会大大促进对于名词的各种次类及其语义特征的研究,并将引起人们对现在广为流行的“动词中心说”的重新思考,把动词中心说的合理性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  


3.0    复句是邢福义先生的“学术根据地”之一,他的复句研究,可以说代表着我国复句研究的水平。《自选集》中提出了许多有关复句的理论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主观视点”的论述。


3.1 复句的语义关系具有二重性,即既反映客观实际,又反映主观视点。“客观实际是基础,提供构成语义关系的素材,主观视点是指针,决定对语义关系的选择。对于复句格式的形成来说,主观视点是第一位的起主导作用的东西,而客观实际则是第二位的被主观视点所牵引的东西。……主观视点直接决定复句格式,客观实际通过主观视点影响复句格式,反过来说,复句格式直接反映主观视点,间接反映客观实际。”(292页)过去人们往往理解为复句格式完全为客观存在的实际所决定,复句格式所反映的语义内容也就是客观实际,把复句的语义关系简单地理解为逻辑关系,用逻辑分析代替复句的语义关系分析。《自选集》关于主观视点的论述,理清了客观实际与语言使用者的主观视点、复句格式和复句的语义关系间的制约与反制约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不仅把复句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且这一论述本身就是具有语言哲学价值的。3.2 《自选集》还指出,特定形式词的使用不仅受到句子逻辑关系的制约,而且还受到句子语用要求的制约;“对于基本句式来说,特定形式词可隐可现,隐现灵活,隐多于现。一般是能隐时尽量隐,含而不露,只是在特别有必要的时侯,也就是在讲求蕴用价值的时侯,才在句子中显现出来。”(275页)此外,还论述了定名结构和非主谓句“NP了”可以充当分句等。这些,都反映了汉语的特点,具有汉语理论上的意义。



4.0    “两个三角”和“三个充分”的论述,反映了《自选集》在语言研究方法论上的深入思考。
4.1 “两个三角”是指由语表、语里、语值构成的小三角和由普通话、方言、古代汉语构成的大三角。《自选集》主张,语法研究主要靠表里辨察,即由表察里,由里究表,并达到语表和语里相互印证。在表里辨察的基础上考究语用价值,从而对语法事实的认识更加圆满。同时,还要立足于普通话,横看方言,上看古代汉语,以开拓思路,获得灵感,增强解释力。“两个三角”学说同“三个平面”理论具有许多相通之处,但是二者的最大不同点之一是,“三个平面”主要是从语言本体上立论的,而“两个三角”学说则主要是从语言研究的方法论上立论的,讲的是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当前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挖掘和揭示汉语语法事实。为完成这一任务,汉语语法学界在着力探讨语法研究同语义、语用的结合,现代汉语的研究同方言、古代汉语的结合,变静态的研究为动态的研究,变单一的研究为立体交叉的研究。“两个三角”学说正是对汉语语法学界这种着力探讨的理论概括。当然,如果考虑到汉语研究同民族语言的研究和外语的研究结合问题,也许在大三角之外还应设立一个更大的三角。4.2 “三个充分”是指观察充分、描写充分和解释充分,是配合“两个三角”学说提出的推动研究深入的要求和目标。《自选集》认为,观察充分需要观察思路尽可能的开放,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建立观察的视点,而观察思路的开放、观察视点的建立,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充分设问。“由此及彼,随迹逼进,四面八方地辨察,海阔天空地追踪。”(310页)而描写是对事物作规律性的反映,描写充分既要建立在观察充分的基础上,而且要尽可能地封闭描写范围,“小题大作”。描写偏重于从微观上对语法事实作客观反映,解释偏重于从宏观上对语法事实作理论的阐明。解释充分不表现为“多”和“细”,而是表现为“深”,表现为具有“一语破的”的概括力。《自选集》把解释分为“归总性解释”和“先导性解释”两种,认为二者各有长拙:归总性解释是在充分观察和充分描写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归纳,偏重于“立地”,显得实在牢靠,但可能有理论高度不够的欠缺;先导性解释是在假设理论基础上的推演,偏重于“顶天”,理论意义很强,但可能有顾此失彼、甚至挂一漏万的毛病。要既“顶天”又“立地”,必须在“充分”上下功夫。“三个充分”说从理论上论述了观察、描写和解释的关系,探讨了达成三个充分的关键途径,客观分析了不同解释方式的长拙。这对于廓清汉语语法学界长期对描写与解释、归纳与演绎等的争论、对于加强语言研究的自觉性,无疑是很有价值的。

5. 《自选集》还有一些具有理论意义的论述,如“语言是文化的符号,文化是语言的管轨”;如“汉语语法形式上重‘意’不重‘形’。形式上框架简明,没有繁多的标记;表意上灵活多样,隐性语法关系十分丰富”等。(346页)

《自选集》的这些理论,主要是归总性解释的产物,是植根于汉语“泥土”、对汉语语法事实进行长期的多角度的观察和描写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理论,有些反映的是汉语的不同于西方语言的特点,有些则具有普通语言学上的意义;虽然在提出这些理论时受到国外一些理论的启发,但并不是“国外理论+汉语例子”的夹生饭,而主要是生发于汉语事实的,所以显得实在牢靠,面目可亲。

《自选集》明确提出要建立汉语自己的理论:“根据自己语言的特点,不排除接受国外理论的启示,总结出一套自己的理论,一套能够充实和发展普通语法学的理论,一套在学术交往中能够跟国外理论对等交流的理论,这才是我们应该追求和必须追求的。”(323页)我国老一辈的语言学家已经为这一追求打下了基础,中年一代学者,包括《自选集》的作者在内,为实现这一追求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相信,经过一代代学者的努力,这一追求是会实现的。

附注:

《邢福义自选集》,是河南教育出版社在吕叔湘先生关怀下于1990年代出版的《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中的一集。

李宇明评论邢福义先生的文章还有:

1.《抬头是山 路在脚下——邢福义的治学道路》,湖南《云梦学刊》1989年第1期。

2.《语法研究中的“两个三角”和“三个平面”》(眸子),《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4期。

3.《语言学家邢福义的辉煌人生路》,《武汉春秋》1996年第2期。

4.《汉语语法“本位”论评——兼评邢福义“小句中枢说”》,《世界汉语教学》1997年第1期。

5.《语言研究的方法、理论和治学风格——〈邢福义选集〉读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邢福义先生

1935年5月生,海南省乐东县人。首批“荆楚社科名家”之一,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百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语言学科组副组长。曾任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会长,湖北省语言学会会长,第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汉语学报》主编。



邢福义先生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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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饺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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